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12月31日前完成!
发布时间:2022-01-11 01:39:48
12月5日,个人所得税App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也就意味着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了!纳税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手机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细步骤
一、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步骤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2、根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需求,则可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
注意:纳税人在确认之后,点击App的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可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步骤如下:
比如2022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
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需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四种情况
一、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二、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四、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比如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而是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